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和《大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理大校发〔2023〕164号)的相关规定,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,学校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定,决定授予张自有等1103人硕士学位,现将授予硕士学位的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日期: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日。
公示电话:0872-2219298,0872-2218186。
如有疑问或异议,请向大理大学研究生处反映。
附件:大理大学2025年6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.pdf
大理大学研究生处
2025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