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药学等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合格评估
近日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《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》(学位〔2020〕7号),我校药学、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为“合格”。
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自2014年起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,评估工作分为自我评估和随机抽评两个阶段,评估结果分为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、“限期整改”三类。评估结果为“合格”且未被抽评的学位授权点以及抽评结果为“合格”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,抽评结果为“限期整改”的学位授权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且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,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。
我校于2014年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,参评的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均通过校内自评,其中药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参加了抽评,抽评结果为“合格”。
硕士点合格评估是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校实施内涵式发展,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。此次4个学位授权点全部顺利通过合格评估,是对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肯定。下一步学校将以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为契机,强化学位点内涵建设,建立常态化学位点质量监测、评价和调整机制,做到“以评促建、评建结合、重在建设”,促进学校学科建设良性发展和整体水平提高。